記得某某跟我說過「Erica, 你係一隻被著羊皮的羊」。一直至來, 我都界定這只是一個爛笑話, 但原來我在身邊的朋友眼中都是。
今日,
他「你越唔鍾意佢, 佢就越鍾意你!」
我「點解呢? 個個人唔鍾意你, 你都仲會鍾意佢?」
他「係咁架啦, 呢個就係the rule of the game」
我「......」
他「就算你真係好鍾意一個人, 都千其唔好比佢知道你好鍾意佢!」
我「點解呢? 鍾意一個人都要呢d耍手段?」
他「呢d唔係手段, 係the rule of the game」
我「你鍾意佢, 佢又鍾意你, 大家都知道大家鍾意對方, 咁樣唔係好好咩?」
他「係, 但係好少lor, 你唔好咁天真啦!」
我「咁如果大家都唔出聲, 咪就算兩個人有幾鍾意對方都唔會一齊啦!」
他「好, 就當你兩個都好鍾意對方, 但係都一定有多同有少!」
我「ok!」
這個話題, 我已經跟他討論了半個月。
在我的角度, 愛一個人是不用耍手段的。
因為手段得來的愛, 也不是真正的愛, 我寧願放棄。
Thursday, 2 October 2008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1 意見:
世界上哪有1+1=2的平等?
尤其是愛這種令人又愛又恨的東西。
我想,我們可以讓對方知道我愛他,
但不是常掛在口邊說「我愛你」、「我很想你」之類的,
而是付之於行動,
方式因人而已。
(正如生病的人最需要的不一定是醫生)
不過,
有時候放下不代表你不愛他喔,
換個方式可能會令相方更舒服。
this is also the rule of the game,
but this is not the end of the game.
嵐
Post a Comment